新京报快评:别被“婴儿水”这个伪概念忽悠了

[知识] 时间:2025-07-05 20:15:26 来源:鼓舞欢欣网 作者:探索 点击:44次

转自:新京报评论

市面上销售的婴儿水所谓“婴儿水”,本质上或许只是新京部分商家炒作的一个概念。

▲市面上一些标注“适合婴幼儿”的报快被水。图/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

文 | 鞠实

据上观新闻报道,评别一段时间以来,伪概部分家长发现,念忽市场上出现一种新品类的婴儿水水:婴儿水。从价格看,新京饮用水加上“婴儿”二字后,报快被售价要比普通饮用水高上一截。评别

一些商家宣称,伪概“婴儿水”是念忽根据婴儿生长发育阶段需求而设计的专用水,在矿物质元素及含量、婴儿水无菌程度上精益求精,新京国外都在用。报快被这让许多普通的消费者“傻傻分不清”是真是假,有的心怀疑虑观之,有的则盲目趋之若鹜。

对此,上海市消保委9月14日发布的测评报告显示,普通饮用水宝宝也能喝。报告显示,“婴儿水”与普通水(饮用水)没有本质上的区别,所谓的特殊矿物质等含量,两者没有显著区别。

与此同时,专业人士也证实,国家并未对婴儿用水制定统一标准,所以“婴儿水”的生产标准与普通饮用水一致。况且,婴儿新陈代谢比较旺盛,排泄水的速度比成人快,年龄越小,水的出入量相对越多。换句话说,就是婴儿完全没必要使用所谓特殊的、特制的“婴儿水”。

综合上述原因去看,市面上销售的所谓“婴儿水”,本质上或许只是部分商家炒作的一个概念。那么问题来了:这种所谓的“婴儿水”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和市场欺诈?这是当下需要关注的问题。

我国《广告法》规定,商品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;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允诺等有表示的,应当准确、清楚、明白。

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也明确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《价格法》等相关法律也有类似条款。

但遗憾的是,从目前的一些迹象来看,一些商家在所谓“婴儿水”的售卖过程中,先是炒作“婴儿水”这一伪概念,让广大消费者误以为这种水确实是婴儿必要的专用水,然后在本质成分、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虚高标价,一步步诱导消费者入套。

就此去看,饮用水标注“婴儿水”售价就翻倍的现象,本质上或许还是一些不良商家虚假宣传、高额牟利的翻版和新载体,只不过假借了所谓的高科技,同时又利用了广大家长的育儿焦虑,但这样做显然是涉嫌违法违规的。

也因此,在上海消保委的测评报告公布后,相关监管部门显然应该有所行动。各级市场等执法部门应该擦亮眼睛,对类似涉嫌违法侵权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和制止,避免更多消费者被忽悠。同时,消费者在育儿问题上也不妨放平心态,强化常识学习,不要见到新概念就“冲上去”,平白做了商家的“韭菜”。

撰稿 / 鞠实(价格鉴证师)

(责任编辑:知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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